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19-02-28 16:55:28
采购项目编号:
440811-201902-10004-0001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
2,688,000.00
元
代理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张国金
项目经办人:黄玉峰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湛江市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 麻章区政府大院及宿舍大院保安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11-201902-1000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麻章区政府大院及宿舍大院保安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88,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名称:麻章区政府大院及宿舍大院保安服务 二、预算总价:268.8万元(134.4万元/年,政府办公大院+两个宿舍大院) 三、服务期限:二年 四、服务需求 4.1麻章区政府办公大院安保服务需求: 投标人须针对办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系统、高效的安保工作方案,经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定后方可实施。配备必要的治安员及管理员,保障办公区域安全,保障公共秩序不被破坏,保障公共设施不被损坏,确保公共设施有序摆放。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防范群体性事件;办公区域巡逻、消防巡查;协调管理部门的其他指令和任务;协助处理各种临时性任务。负责日常的治安巡逻工作、集体活动的秩序维护及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如遇群体性事件、任务繁重或特殊气候要求(台风、暴雨等)需要突击性工作任务时,能够通过调度平台,及时调度增加人力或延长工作时间以保证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中标人派驻的保安人员应遵守麻章区政府的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提供门卫、守护、巡逻、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秩序维护、人群控制等形式的保安服务;协助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维护服务场所内正常秩序和财产安全; (2)对发生在服务场所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事件及时制止、处理并报告招标人保卫部门,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3)把违法犯罪嫌疑犯人员扭送或配合公安机关或保卫组织;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服务场所区域内安全隐患或危险因素,及时报告招标人并协助处理,特别协助防火救灾工作; (5)防范群体性事件; (6)其它临时性的与保安事务相关的服务; (1)保安服务人数配置: 23人。其中:退伍军人30%以上;管理人员最少配置5人(包括队长1人、副队长1人、班长3人)。 (2)保安人员条件:初中毕业以上,身高 (3)装备配置:负责配备保安人员的服装装备、训练器材,包含但不限于:警械(棍)、对讲机、公网集群对讲机、棉大衣、冬夏制服、鞋帽、雨衣裤等。 (4)队伍管理:对派驻的保安人员不能擅自调离,对不称职、不胜任的保安人员须在3天内进行更换。 (5)人员素质:负责保安人员的岗前、岗中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素质,加强保安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确保安全保卫服务质量。 (6)因伤病不能正常履行值班职责的,中标人应及时更换人员。 (7)提供保安人员的基本档案资料给采购人,安全保卫具体人员(名单)必须经采购人许可方可上岗。 (8)派驻的保安人员及时与保安调度平台沟通,应急调用 人手增援。 (9)如保安人员工作失职而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视情节轻重可由中标人负责赔偿采购人合理公允的损失。 (10)▲如遇群体性事件、任务繁重或特殊气候要求(台风、暴雨等)需要突击性工作任务时,能够通过调度平台,半小时内能一次性调派机动力量30人以上; 4.2宿舍大院安保服务需求 投标人须针对宿舍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系统、高效的安保工作方案,经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定后方可实施。宿舍大院位于民治路187号和人民大道南86号,其中187号有 10幢宿舍楼,人民大道南86号有 2 幢宿舍楼。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院内和门外左右 (1)安全保卫管理服务:24小时安全防范、安防值班及公共秩序管理,24小时的门岗、消防监控和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2)对出入的车辆、人员、物品进行登记检查; (3)统一的制服,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4)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临时性勤杂工作。 (5)院内交通、车辆行驶和停泊管理。 (6)协助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宿舍区的物业管理。 (1)负责内部的安全、保卫和警戒,包括门卫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以及其他安全管理,并且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保持院内的安全和宁静。 (2)安全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安保队伍,制度完善,责任落实。 (3)实行24小时消防监控和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4)定期检查保养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建立长效防患机制,确保院内无火灾、刑事、交通事故等的安全隐患。 (6)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拟定相应的措施,建立快速反应、快速支援安全体系。 (7)负责院内各种公共管理,维护正常生活秩序,如制止有损院内文明的乱建、乱贴、乱挂行为,制止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车或乱鸣喇叭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有损院内利益的事项。 (8)安管人员值班24小时,主要负责大院的安全保卫防范工作以及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消防安全等问题,工作细则包括: ①实行24小时安管值勤,固定岗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制度。大门岗(值班室、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制止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大院,不受外界和社会不法分子侵犯,任何时间发现违规违纪行为都要及时制止。 ②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大院内日常秩序井然有序,突发事件迅速得到处理解决,火灾、治安及聚众斗殴案件发生率为零;要有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设备、消防、治安、卫生防疫、突发自然灾害等)的应急措施和解决预案。 ③建立并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要控制院内施工噪音,制止喧闹现象,闲杂人员和车辆不能进入大院,物资出入及搬运、贮存要有管理,凭放行证明放行。 ④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要有足够的人员和器械保证,平时有演习,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得到及时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保护现场,并报告采购单位领导,必要时及时报警。 ⑥中标单位负责大院消防安全。指派消防安全责任人,所有安管员同时也是义务消防员,并接受定期消防培训,每半年最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⑦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和完善,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9)保安员熟悉院内外环境,文明执勤,言语规范,认真负责,人员稳定;严把安管人员招聘关,确保保安人员政治条件和身体符合工作要求, (10)人员要求,最低人员配备17人:其中 187号大院13人,86号宿舍大院 4 人,身高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是完全包干服务,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发包,中标金额是中标人在承包(服务)期内负责支付所需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按中标金额分24个月平均额支付,中标人必须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缴纳: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人民币100000.00元整),存入采购人指定的帐户中。 (二)缴交时间:中标人签约前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不按投标承诺缴纳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及提请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缴纳方式: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四)退还政策: 合同期满且能完成下期合同正常交接之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中标人;合同期间如履约保证金有部分款项被扣除,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部分补齐以保证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 (五)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及扣减: 1、未满2年经营期限,中标人自行终止合同执行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赔偿采购人一切经济损失。 2、在2年经营期限内,中标人将此项目转包给其它独立法人、组织或个人的,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并赔偿采购人一切经济损失。 3、在2年经营期限内,采购人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对保安服务经营管理进行突击检查,若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有权利从履约保证金中以罚金形式扣除人民币5000元,作为处罚措施;如果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人民币2000元的,则按实际经济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以罚金形式扣除。 (1)中标人未执行在投标文件中对于安保服务的范围、方法及要求方面的承诺。 (2)中标人未严格执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成本控制方案、管理制度,存在重大偏差的。 (3)中标人在经营管理中有重大失误的。 (4)本合同在解除或终止时,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有关的退场交接手续。 4、本合同在解除或终止时,中标人在办理退场交接手续时,必须保证稳定安全交接,到期后拒不离场产生骚乱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外,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5、由于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当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扣减履约保证金,扣减金额不得少于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质量考评制度中的条款进行处罚。 6、在2年经营期限内,中标人未能通过每月的质量考评,按质量考评制度中的条款进行处罚。 七、服务质量考核 在合同期内,由采购人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制订《保安服务质量考评表》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保安服务费挂钩,将调查结果分析汇总上报本局主管部门和领导并不断改进工作。具体考评如下: A.得分≥90分的,免扣; B.80≤得分<90分的,扣当月保安服务费的5%; C.70≤得分<80分的,扣当月保安服务费的10%; D.得分<70分的,警告,扣当月保安服务费的30%; 服务质量考评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事由 扣分 工作态度 1、出勤 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1分/次,5-10分钟扣2分/次,10-20分钟扣5分/次,20分钟以上扣10/次并记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工扣10分。 2仪表 着装不整/工作相关器械(如对讲机)不按规定摆放,按其情节扣2-5分/次。 3、礼仪 值班未能做到既文明礼貌又不严格把关/坐姿、站姿不端正的视其情节扣1-3分/次。 4、工作态度 上班期间不严格遵守保安纪律(如上班闲聊、睡觉)/工作散慢/无理不服从队长合理工作安排/对上级要求整改之事项无动于衷,视其情节扣2-5分。 门卫把关 1、不按规定严格检查车辆、人员进出扣2分/次。 2、巡查 上夜班不巡查服务区域;对违纪行为、不合格现象视而不见,视其情节2-3分/次 3、工作交接 交班时工作交接不清者视其情节2-5分/次。 安全防范 1、失窃 机密、机关办公室失窃,扣5分/次。 安全防范 2、紧急情况 当班期间紧急情况没救护/恶劣天气不能自觉坚守岗位的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次。 3、安全、消防设施检查、保养不到位,对违纪员工或机关安全、消防隐患不采取适当措施制止、上报的扣5分/次,事情重复发生或情况蔓延的扣10分/次。 治安调节 1、对违反治安事件视而不见的扣5分/次。 2、遇斗殴、盗窃等危害服务区域安全的行为不即时处理、记录的扣10分/次;包庇或隐瞒盗窃事实的扣50分/次,并按管理相关制度处理。 特殊奖惩 1、绩效有明显改进者视其情节加1-5分/次。 2、员工投诉 视其情节扣1-5分/次。 3、尽心尽责阻止利益受损者加15分/次。 4、为维护服务区域安全/遇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者视情节加20-30分/次。 1.中标人连续2个月得分<7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保安服务由下一中标者经营或另行对外招标。 2.质量考评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颁布。 3.相关处罚: (1)中标人应保证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保安服务,且保证每月通过质量考评,若违反规定或没有按时签订合同的,按顺序由得分第二、第三候选中标者递补,原中标者押金不退。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承担,采购人并对中标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处8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违反《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招聘保安员; 2)违反规定为保安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制服、标志和器械; 3)所属保安员在执行任务中违纪、违法造成严重后果; 4)中标人违反合同规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通知,每月不得超过2次。 八、保密要求 中标人在履行安保服务工作期间知悉的采购人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中标人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中标人若违反保密要求,采购人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中标人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甚至有权提请司法机关对中标人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要求: 1、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开始提供保安服务前)30天内,在湛江市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证明材料),作为本项目的常驻服务机构。 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建立治安防控视频应急报警调度平台(须经市公安局备案,提供证明材料)。 4、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请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5、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带 “▲”条款为关键技术参数和配置,作为重要评分指标,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湛江市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湛江市公安局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能从事外派保安业务)报名。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在湛江市政府采购业务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了网上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2月28日 至 2019年03月07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03:00至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2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03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华生 | 联系电话:0759-335982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生 | 联系电话:0759-273318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商务大厦4楼 |
联系人:邓超伟、李江 | 联系电话:0759-3359813 |
传真:0759-3359889 | 邮编:524043 |
(三)采购人:湛江市麻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1号区政府办公大楼 |
联系人:李海英 | 联系电话:0759-2733188 |
传真:0759-2733188 | 邮编:524094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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